雨污混接調查
污水混接進入雨水管道,是雨水排水口旱天和雨天溢流的主要原因。雨水混接進入污水管道,不但占據了污水管道的容量,也會造成污水處理廠雨天因超負荷而溢流。
污水混接進入雨水管道,是雨水排水口旱天和雨天溢流的主要原因。雨水混接進入污水管道,不但占據了污水管道的容量,也會造成污水處理廠雨天因超負荷而溢流。
一、調查目的
主要查清雨水、污水管道非法連接的情況。主要包括:市政污水管道接入市政雨水管道、市政雨水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道、市政合流管道接入市政雨水管道、小區等雨水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道、小區等污水管道接入市政雨水管道、小區等合流管道接入市政雨水管道等。
二、調查方法
綜合運用人工調查、儀器探查、水質檢測、煙霧實驗、染色實驗、泵站運行配合等方法,查明調查區域內混接點位置、混接點流量、混接點水質等。
三、調查的主要內容
1.混接點位置判定
首先根據資料分析對雨污混接進行預判,再采用實地開井調查和儀器探查相結合的方法,查明混接位置及混接情況。
開井調查要求對所要調查的管道逐個打開檢查井,記錄管道屬性、連接關系、材質、管徑,并在混接位置實地標注可識別記號。
儀器探查主要針對開井調查無法查明的管道部分進行檢查,查明管道內部真實的連接方式、管道內部的連接情況,特別是隱蔽接入狀況,并進行準確定位。
2.混接點流量測定
在確定混接點位置后,應對已查明混接處流入流量進行流量測定。
3.混接點水質檢測
在流量測定的同時進行水質驗證,判斷調查區域混接類型和程度。
四、混接狀況評估
1.區域混接評估
調查范圍內有 2 個及以上的排水分區時,以單個排水分區進行評估。以混接水量程度來描述區域管網的混接狀況,相關計算詳見附錄 E。
區域混接程度分為三級:重度混接(3 級)、中度混接(2 級)、輕度混接(1 級),詳見表 3.3。
表 3.3 區域混接程度分級評價及治理建議 | ||
混接程度 | 混接水量 | 改造要求 |
重度混接(3級) | 50%以上 | 立即改造 |
中度混接(2級) | >30-50% | 分期改造 |
輕度混接(1級) | >0-30% | 列入改造計劃 |
2.單個混接點評估
按照混接管管徑、混接水量、混接水質中任一指標高值的原則來確定,詳見表 3.4。
表 3.4 混接點混接程度分級標準及治理建議 | ||||
評價參數 混接程度 | 接入管管徑 mm | 流入水量 m/3d | 污水流入水質 CODCr mg/L | 治理建議 |
重度混接(3 級) | 600 | >600 | >200 | 立即改造 |
中度混接(2 級) | ≥300~ <600 | >200~ ≤600 | >100~≤200 | 分期改造 |
輕度混接(1 級) | <300 | <200 | ≤100 | 列入改造計劃 |
附錄 E 雨污混接程度計算
1.混接水量程度 C 按式(E-1)計算:
C=(Q-0.85q)/Q×100% 式(E-1)
式中
C——混接水量程度;
q——被調查區域的供水總量,m/3d;
Q——被調查區域的污水排水總量,m/3d。
若調查區域有獨立的泵站或污水處理廠,則以被調查區域的污水輸送泵站(或處理廠)連續三個旱天的日平均輸送(處理)水量作為計算值進行計算。
若調查區域未設獨立的污水輸送泵站(或處理廠),則以連續三個旱天的日調查區域所有進水口與出水口單日測得的流量監測數據差值作為計算值進行計算。地下水入滲與外滲根據實際測得的調查區域滲水量加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