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口調查
排水口是指向自然水體(江、河、湖、海等)排放或溢流污水、雨水、合流污水的排水設施。排水管道(包括渠、涵)系統不完善,或存在缺陷和維護管理問題時,就會在排水口產生污水直排或者溢流污染,這是引起水體黑臭的主要原因。同時,排水口設置不合理,還會造成水體水倒灌進入截流管或污水管道中,不但降低了污水處理廠進廠污水濃度,也增加了污水處理廠進水水量負荷。
排水口是指向自然水體(江、河、湖、海等)排放或溢流污水、雨水、合流污水的排水設施。排水管道(包括渠、涵)系統不完善,或存在缺陷和維護管理問題時,就會在排水口產生污水直排或者溢流污染,這是引起水體黑臭的主要原因。同時,排水口設置不合理,還會造成水體水倒灌進入截流管或污水管道中,不但降低了污水處理廠進廠污水濃度,也增加了污水處理廠進水水量負荷。
排水口治理是“控源截污”一系列措施中的重要環節,應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針對不同類別排水口存在的具體問題,因地制宜采取封堵、截流、防倒灌等綜合治理措施,對排水口實施改造。
排水口現場調查作業與治理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城鎮排水管道維護安全技術規程》(CJJ6)、《城鎮排水排水管道與泵站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CJJ68)等有關規定。現場使用的檢測設備,其安全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GB3836)的有關規定。從事排水口調查與治理的單位應具備相應資質,調查與治理人員應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排水口調查的目的是摸清排水口的類型、污水來源和存在的具體問題,掌握排水口排放和溢流的水量與水質特征,為制定治理措施提供第一手資料。
一、前期調查
1.資料收集
前期調查需要收集以下資料:設計資料、現狀設施資料、維護管理檔案等。
2.資料分析
1)在調查區域的排水系統平面圖上,對全部排水口進行數字排序;
2)按序號對排水口進行一級分類編號,編號用大寫字母表示,詳見表 2.1;
表 2.1 排水口類型符號表 | ||||||||||
排水口分類 | 分流制污水排水口 | 分流制雨水排水口 | 分流制雨污混接雨水排水口 | 分流制雨污混接截流溢流排水口 | 合流制直排排水口 | 合流制截流溢流排水口 | 沿河居民排水口 | 泵站排水口 | 設施應急排水口 | 暫無法判明類別排水口 |
排水口分類符號 | FW | FY | FH | FJ | HZ | HJ | JM | B | YJ | X |
3)根據排水口排出水的類別和存在問題,對排水口進行二級分類編號,用數
字表示,詳見表 2.2;
表 2.2 排水口二級分類編號表 | |||||
排水口排水類別 | 污水直排 | 混接污水 | 地下水入滲 | 倒灌 | 其他問題 |
二級分類編號 | 1 | 2 | 3 | 4 | 5 |
4)對資料分析進行匯總,結合現場初步調查,形成排水口前期調查記錄表,作為下一階段現場調查的基礎資料;
二、現場調查
1.調查任務
1)復核前期調查所收集的排水口資料;
2)歸類前期調查無法判明類別的排水口;
3)排查在前期調查中遺漏的排水口;
4)細化溢流排水口污水來源、溢流污染、水體水倒灌等調查和分類;
5)完善前期調查記錄表,作為調查報告的主要組成部分,為下一階段的排水口治理與改造提供基本依據。
2.調查內容
1)排水口基本參數調查:受納水體水位、潮汐及其它概況,排水口位置(坐標、高程)、形狀、規格、材質、擋墻形式及現場照片等,可根據現場情況增設調查子項;
2)排水口附屬設施調查:包括附屬于排水口或其截流設施的閘、堰、閥、泵、井及截流管道等;
3)排水口出水流量測量:可通過斷面估算法、流速測量法或專用流量計等方式進行水量測算,分別在旱天和雨天進行,每次水量測量時間周期宜為24小時。流量測量過程中,應保持排水口內排水流動無阻礙;
4)排水口出水水質檢測:水質檢測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由獲得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水質檢測分析報告;水質檢測指標以 CODCr為主,根據實際需要可增加懸浮性固體(SS)、氨氮(NH3-N)、總磷(TP)、表面活性劑(LAS)、氯離子(Cl-)等指標;水質檢測宜與水量測量同步進行;
5)污水來源調查:根據前期調查階段收集的排水口資料及分析,結合現場踏勘,對排水口中污水的來源進行確認,并對前期調查中未判明來源的污水進行現場調查;
6)溢流頻次調查:對設置截流設施的溢流排水口,應分析已有溢流頻次記錄;沒有記錄的應在旱天與雨天分別進行溢流調查,并詳細記錄不同降雨強度對應的溢流頻次。
3.調查方法
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選取如下調查方法:
1)降低受納水體水位:可通過設置臨時攔水壩、圍堰、下游抽排及水利閘組調度等手段,將調查水體水位降低至排水口底標高之下;
2)調查岸上檢查井:對于沒有條件降低調查水體水位的地區,可對岸上與排水口相連的檢查井進行調查;
3)現場檢測:采取人工檢測,有條件的地區應逐步建立在線監測系統,建立數據動態更新機制,實現對排水口出水水質、水量及溢流頻次的實時監測;
4)潛水檢測:由專業潛水員潛入受納水體中探查、攝像。
4.調查對象
現場調查應結合對排水口或岸上檢查井的觀測,對前期調查記錄表進行復核、補缺、確認、梳理與最終歸類。
1)排水口旱天調查:調查對象為旱天存在污水排放和有溢流污染的排水口,并進行三級歸類編號,標注為 a;
2)排水口雨天調查:調查對象為雨天存在污水排放和有溢流污染的排水口,并進行三級歸類編號,標注為 b;
3)水體水倒灌調查:調查對象為已設置截流設施的排水口和沒有拍門、鴨嘴閥或者閘門等防倒灌措施的排水口。
三、成果編制
調查成果由調查圖紙、調查記錄表及調查報告組成。
1.調查圖紙
同一調查區域的調查成果應使用與當地基礎測繪相一致的平面坐標和高程系統;調查成果底圖比例尺不應小于 1:1000,宜采用 1:500。
2.調查記錄表
對現場調查記錄表進行校核,形成調查記錄表;
3.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包括排水口調查的項目背景、調查范圍、調查時段、調查時氣候和氣象情況、調查方法及調查成果。調查成果要能夠反映排水口數量、尺寸、類別、排出水(溢流水)類別、時間和相應的水質、水量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等,分類提出治理對策。對于因客觀原因無法調查的排水口或存在特殊情況的排水口應予以說明。